我院首度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年03月19日 浏览量:0
我院首度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 在近日公布的《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浙江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通报》(浙委[2009]13号文件)中,我院首度被授予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继连续七年蝉联“台州市文明单位”称号,我院精神文明建设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我院十分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立足服务做文章,切实强化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凝聚医院的内涵特色,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准和社会形象,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在院内,牢固树立“一切服务始于患者之需求止于患者之满足”的理念,把人性化服务当做医院的服务名品来培育,推出60余项人性化服务措施。在全市率先推出了出院病人免费送回家服务,承诺所有的出院病人“护士送到电梯口,救护车免费送到家门口”。早晨空腹来院做血液化验、胃镜检查的患者,可以免费享受一袋可口的豆浆;在院输液超过一日的患者,可以把药品免费存放在药品存放柜里;院内流动车服务,为候诊的患者提供报刊杂志、食品等;设立专门的服务台,为35周岁以上的门诊病人免费测血压。另外,还有爱心超市、手机加油站、儿童乐园……让患者时刻感受到医院的文明气息。
在院外,坚持拓展医疗外延服务,主动将触角延伸至农村、社区、基层、厂矿,开展巡回医疗、下乡义诊、健康结对、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的便民医疗活动。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伤寒、禽流感防控等突发事件中,我院医务人员发扬牺牲奉献精神,加班加点工作,切实承担着公立医院应承担的社会职责,以实际行动诠释着省级文明单位的内涵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