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师解读医疗损害责任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年05月28日 浏览量:0
知名律师解读医疗损害责任
本报讯(伍志刚)“对患者权利的了解和尊重是做好医生的第一步。” 5月21日晚,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陈志华律师应邀为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务人员详细解读了《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
即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作出了新规定,为医务人员和相关机构依法行医、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在我国医疗侵权法律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侵权责任法》既保护患者的权利,规定了医生应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提出并分析各种医疗方案,帮助病人作出最佳方案的选择。同时也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保护,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免责的法定条款和不得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有利于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的追求。
陈律师还结合发生在北京的丈夫拒签字致孕妻死亡案、南京医生“偷菜事件”等事件,详细点评了医务工作者的告知义务和医院的风险管理具体措施。并表示,落实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临床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规范,是有效规避医疗损害的重要举措。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300余名医务人员到场听取了讲座,并一起就日常医疗工作中碰到的隐私权、知情权、医疗纠纷等法律问题展开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