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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请别吸烟!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年04月01日   浏览量:0

 

昨天上午,市中医院禁烟劝导员正在劝导烟民不要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卫生部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温岭日报记者 吴鹏飞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