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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十二五”科教兴医工程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年08月15日   浏览量:0

关于印发《台州市“十二五”科教兴医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科技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推进台州市现代化新进程,积极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以促进科技兴医,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我们组织制定了《台州市“十二五”科教兴医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卫生局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科技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台州市“十二五”科教兴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为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医疗科技创新步伐,培养和造就一支基础扎实、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医疗卫生骨干队伍,形成“以人才促技术,以技术兴学科,以学科带全局”的发展格局,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我市人民健康和社会和谐服务。
二、建设目标
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直接推荐或评选20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第三轮),评选10个市级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第二轮),3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第三轮),40名左右后备学科带头人(第三轮)。到2015年,建立起一支(批)与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和学科带头人(后备)队伍。
1.市医学重点学科:形成一批在人才、技术、科研、设备、管理上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并能带动全市相关领域医疗、科研、教育水平提高的医学重点学科。
2.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形成一批在人才、技术、科研、设备、管理上达到市级先进水平,并能带动区域医疗、科研、教育水平提高的医学重点扶持学科。
3.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医德高尚,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学科知识功底,临床经验丰富,专业技术精湛,能站在本学科前沿,把握本学科发展水平和趋势,能处理本学科疑难问题,能承担和指导较大的科研项目,在市内有较高的威望,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
4.后备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德才兼备,勇于创新,善于探索,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掌握交叉边缘学科知识和医学科技前沿知识,临床经验丰富,在技术、教学、科研、学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建树,年富力强,在市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后备学科带头人。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医学重点学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台州市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
2.学科在编人员中有高级职称3人以上、硕士以上学历2人以上;
3.2008年以来,学科在市级以上有课题获奖、在II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至少8篇,其中至少有2篇在I级医学杂志发表;
4.学科为国家标准学科分类和代码的临床医学三级学科;
5.能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事业发展方向,及时、高效地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医疗救治及业务指导等任务;
6.2008年以来,学科未发生定性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一级医疗事故事件;在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学科在编人员未发生过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查处或司法机关处理的事件。
(二) 申报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台州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
2.学科在编人员中有高级职称2人以上;
3.2008年以来,学科获市级以上课题立项至少1项、在II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至少4篇;
4.学科为第一轮台州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以外,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的临床医学二级或三级学科;
5.能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事业发展方向,及时、高效地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医疗救治及业务指导等任务;
6.2008年以来,学科未发生定性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一级医疗事故事件;在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学科在编人员未发生过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查处或司法机关处理的事件。
(三)申报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医德高尚,具有为医药卫生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
2.长期工作在临床科研第一线,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省内外先进水平的潜能,个人医疗技术和学术科研能力市内领先;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从事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学术队伍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在本学科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正高级或副高三年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内的在编人员;
5.能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事业发展方向,及时、高效地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医疗救治及业务指导等任务;
6.2008年以来,曾获得市级以上课题立项(排名在前3位),并在II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I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至少1篇。
(四)申报后备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医德高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医药卫生事业拼搏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2.有较扎实的医学基础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本学科最新动态和趋势,专业水平较高;
3.创新意识强,创造性思维水平高,善于探索,具有培养发展潜力;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在本学科工作成绩较为突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内在编人员;
5.能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事业发展方向,及时、高效地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医疗救治及业务指导等任务;
6.2008年以来,曾参与获得市级以上立项课题工作、并在II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审实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审过程包含书面申报与推荐、材料审核、专家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和公布等方式。评审的具体程序与日期安排如下:
(一)书面申报与推荐:
凡申报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学科(后备)带头人的学科和个人,均须分别填写《台州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申请书》和《台州市(后备)学科带头人推荐表》,于8月20日前报单位,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在8月底前完成审核,报当地县(市、区)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送至台州市卫生局。
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开展初审,严格审核、同意推荐后,将符合条件者材料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台州市卫生局。
(二)材料审核:
台州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学科(后备)带头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日期:9月下旬。
(三)专家组评审:
由台州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由通过申报审核的学科负责人进行自我介绍、现场考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专业性的评估和论证。专家组评审会议日期:10月份。
(四)评审委员会认定:
台州市卫生局将成立台州市“十二五”科教兴医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专家组评审的专业性评估和论证结果对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学科(后备)带头人的学科和个人进行择优认定。评审委员会专题会议日期:11月份。
(五)公布:
台州市卫生局发文公布评审委员会认定结果,并授予“台州市医学重点学科(第三轮)”、“台州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第二轮)”的称号和牌匾;获得“台州市医学学科带头人(第三轮)”、“台州市医学后备学科带头人(第三轮)”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公布日期:12月份。
五、建设与管理
(一)学科建设与管理
以半年度考核、年度考评和综合验收考评的方式进行评估。半年度考核以单位考核为主,每年4月底、10月底前,所在单位要对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台州市卫生局备案;年度考评和综合验收考评由台州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考评。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应制定本学科的五年(2011-2015年)发展规划及分年度的具体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学科(后备)带头人培养与管理
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要制定个人培训计划,包括自学、进修、考察、学术、交流、授课、科研课题、撰写论文、译文、担任指导及年度总结等。年度总结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台州市卫生局备案。
各有关单位要制定五年(2011-2015年)及分年度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目标、具体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年底组织进行评估。培养计划和年度评估材料分别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台州市卫生局。
对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学科(后备)带头人的建设与选拔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优存劣汰,不搞终身制。对在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的年度考评中,连续2年得分处于末位的或查实存在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发生定性一级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将取消其台州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称号。学科(后备)带头人参照执行。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科教兴医工程的领导
成立台州市“十二五”科教兴医工程领导小组,由台州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处兼任。领导小组的职能是做好科教兴医工程的组织协调,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对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学科(后备)带头人的评审、认定、考评验收。
(二)经费支持
1.台州市卫生局设立台州市“十二五”科教兴医工程专项基金,基金来源于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基金主要用于重点(扶持)学科的建设以及学科带头人的培训、进修、奖励和科研的补助。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补助经费金额为每年2万元,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的建设补助经费金额为每年1万元,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补助经费金额为0.12万元。
2.各县(市、区)卫生局对辖区内的市医学重点学科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学科建设专项基金,对本单位的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和重点学科带头人按市拨建设补助经费的    1∶3比例进行配套,用于市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及学科带头人的奖励和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三)激励措施
台州市卫生局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宣传台州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学科(后备)带头人的事迹,以提高其社会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各有关单位要保证对重点(扶持)学科的投入,要为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创造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在职称的评定、业务进修、福利待遇等方面要给予优先考虑。
 
附件请在医院内网下载
1.《台州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申请书》
2.《台州市(后备)学科带头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