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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医用耗材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09日   浏览量:0

 
 
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
 
 
医用耗材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冬病夏治灸热贴协议供货
项目编号: TZSWLZYYLZX-2017-06-09
 
 
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
2017年6月9日
 
 
 
2017年冬病夏治灸热贴招标采购说明
项目编号:TZSWLZYYLZX-2017-06-09
 
医用耗材招标总则
  为保证医用耗材的供应和质量,增加医用耗材采购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招标方)决定举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供应企业有意向参与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参加本次竞标。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为了选择信誉好、服务佳的供应企业进行合作,以采购到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产品,特制定此招标总则。
  一、 招标产品范围
  冬病夏治灸膏贴招标目录(详见附件2)
  二、 投标书的制作
  1、投标书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一份。投标人必须编制和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电子版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GB/T148-A4型纸打印,不允许手写和改动。报价表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标书规定的格式表报价,电子版报价表必须用电子表格形式且按招标方指定的格式制作,否则招标方有权视为废标,电子版其他文件均采用扫描件。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U盘(贴上标签标明投标方)装于一个文件袋内,整体密封后加盖骑缝章递交。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盖公章和印章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启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启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产品一览表(见附件2)。
  (2)售后服务承诺函:包括送货服务及时性承诺、产品质量承诺、对医院的学术支持承诺等。
  (3)资质材料证明文件(见附件3)。
  (4)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4)。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并逐页加盖投标方公章。
  三、投标时间
    投标时间从2017年6月 9日至2017年6月18日17:00止(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四、合同签订、交货要求及付款方式
  1、签订《医用耗材采购合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一式三份。
  2、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内不得涨价,未出现质量、违约等问题,将顺延到下次招标;若出现重大违约事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3、交货要求:交货地点为医院设备科仓库,每批货物须与规范的随货清单(一式两份)和发票同时到达设备科仓库(规范随货清单格式如下: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注册证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或进口日期、购(销)数量、价格、购销日期、购(销)单位,并加盖红章)。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款
  五、 合同的主要条款
  1、验收:验收由库房管理人员根据中标的相关资料、实物验收。货物必须符合市场准入规定,如有效证件、规范的中文标识等。随货开具发票及随货清单。对于由于证件原因和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招标方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2、货物质量要求及投标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①投标方提供的必须原包装货物且符合国家标准和该产品的出厂标准,进口产品需提供有关证单。
  ②投标方对货物提供至少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间非因招标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实际费用。投标方不能调换的,除退还货物价款外,投标方向招标方偿付相当于货物价款30%的损失费。
  3、违约责任
  ①投标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或者提供的货物属假冒伪劣产品的,招标方有权拒收货物;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能交货的。上述情况之一者,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的所有中标产品。
  ②投标方不能及时交付货物,须向招标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4、其他
  ①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国家规定资格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投标方和招标方应当接受。
  ②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招标方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投标标书作废条款
  1、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未加投标方的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未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或对投标文件内容作擅自改动的。;
  5、投标方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在评标期间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
  7、最低报价远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
  8、投标方在谈判响应过程中向招标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包括资信证明、业绩、产品性能、生产厂家等);
  9、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未按谈判响应须知要求的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10、院内谈判现场必须带上样品,否则作自动放弃。
  七、评标原则
  1、招标方将根据相关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综合投标方信誉、业绩、产品质量、投标价格和服务承诺等因素评价,采用标书报价、现场谈判方式。有效成份、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全医院不能超过3个;
  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方进行最后评议决标,最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同意;
  4、招标方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5、招标方不向投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
  6、中标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7、评标结果出来后,招标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正式通知各投标方;
  8、招标方正式通知中标者后,双方在7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据本次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有关内容,正式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
  九、其它说明:
  1、请投标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价格及承诺慎重填报。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被视为无效标书。
  2、各投标方请仔细阅读本标书及附件(表),它们包含了即将写进合同之中的大部分条款,一旦投标方正式投标,即被视为已对招标方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保证供货的厂家或商家,招标方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和停止全部产品的供货资格的行为。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5、本招标书内容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若有与合同不相符部分,以合同为准。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用途请注明为“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医疗设备项目投标保证金”。
  1、交付方式:现金(开标现场提供)
  2、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
  7、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28700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钟楼路2号4楼采购处
 
  注:招标总则的解释权属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
 
 
 
 
 
 
附4
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
 
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
  我公司本着规范生产,合法经营的原则,特对贵院承诺如下:
  1. 我公司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司各种证照齐全。
  2. 我公司提供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接到供货通知后,在24小时内送货;加急情况下随叫随送,并负责货物搬运入库。
  3. 若产品不符合医院需求、外包装破损或存在质量问题我公司无条件更换或退货。不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产品的供应,否则贵方有权终止与本公司所有业务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4. 我公司提供的货物至少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间非因招标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我公司负责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实际费用。如不能调换的,除退还货物价款外,我公司向贵院偿付相当于货物价款30%的损失费
  5. 我公司不能及时交付货物的,须向贵院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 本公司销售的产品因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当引起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本公司承担事故处理及责任赔偿等相应的责任。
  7. 公司承诺此次招标报价不高于公司在省内其他同类医院的供货价。。           
  8. 协助医院廉政、廉洁行医建设,依法文明经商。不采用不正当或非法的经营手段。如有不正当或非法经营活动,本公司愿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月       日 

 
附件二
附件三:资质材料证明文件
附件四: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