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岭市中医院《温岭市中医院南屏分院装修改造一期工程(先行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岭市中医院南屏分院装修改造一期工程(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温岭市中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3日-2018年4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96853777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