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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17日   浏览量:0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岭市中医院《温岭市中医院南屏分院装修改造一期工程(先行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岭市中医院南屏分院装修改造一期工程(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温岭市中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3日-2018年4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968537777 

附件:

温岭市中医院南屏分院装修改造先行验收-废水废气报告.pdf

温岭市中医院项目验收意见(废水、废气).doc